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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小微权力清单” 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发布时间:2023/7/31发布者:胡明佳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学校在强化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治校、廉洁从教纳入纪检监督管理机制中,不断深化“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制定了《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确保教育生态风清气正,学校各项工作顺畅运行。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涵盖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学校管理服务事项、教师管理服务事项、学生管理服务事项等4个方面共计25条权力事项内容,涉及教育方针落实、干部任免、职称评聘、财产管理、福利发放、师德师风考核、招生入学等具体权力事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通过理权亮权、督权限权、治权规权等方式,积极探索校级“小微权力”监督新路径,从严织密监督网,真正把校级“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通过邀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校纪委、工会、后勤等组建校务监督员队伍,对校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食品安全、职称评定、教辅征订、食堂采购等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为学校“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进一步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育人环境。

 

 

附: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

 

类型

权力事项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10条)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3.学校发展规划决策。

4.学校中层干部任用。

5.党员发展(培养)。

6.教师职称评聘。

7.教职工聘用、考核与奖惩。

8.学校经费开支。

9.学校工程项目建设。

10.政府采购、校内招投标、资产处置。

 

 


学校管理服务事项(6条)

11.学校国有资产管理。

12.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13.校服、保险、综合食堂服务等项目招投标。

14.政府采购。

15.食堂货品采购及收支管理。

16.工会福利发放、教职工慰问。


教师管理服务事项(3条)

17.学校师德师风考核。

18.教辅资料征订。

19.科研课题管理。

 



学生管理服务事项(6条)

20.招生入学、分班。

21.学籍管理(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

22.共青团员发展。

23.学生干部任免、学生奖惩。

2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25.学生资助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资金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