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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小微权力清单” 助推清廉学校建设
发布时间:2023/7/31发布者:胡明佳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学校在强化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将依法治校、廉洁从教纳入纪检监督管理机制中,不断深化“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制定了《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确保教育生态风清气正,学校各项工作顺畅运行。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涵盖学校重大决策事项、学校管理服务事项、教师管理服务事项、学生管理服务事项等4个方面共计25条权力事项内容,涉及教育方针落实、干部任免、职称评聘、财产管理、福利发放、师德师风考核、招生入学等具体权力事项,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通过理权亮权、督权限权、治权规权等方式,积极探索校级“小微权力”监督新路径,从严织密监督网,真正把校级“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通过邀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学校纪委、工会、后勤等组建校务监督员队伍,对校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食品安全、职称评定、教辅征订、食堂采购等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为学校“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进一步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育人环境。
附: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小微权力清单
类型 |
权力事项 |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10条) |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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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发展规划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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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中层干部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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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党员发展(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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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师职称评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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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职工聘用、考核与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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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校经费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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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校工程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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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采购、校内招投标、资产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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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服务事项(6条) |
11.学校国有资产管理。 |
12.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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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校服、保险、综合食堂服务等项目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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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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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食堂货品采购及收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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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工会福利发放、教职工慰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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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服务事项(3条) |
17.学校师德师风考核。 |
18.教辅资料征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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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科研课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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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事项(6条) |
20.招生入学、分班。 |
21.学籍管理(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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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共青团员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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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学生干部任免、学生奖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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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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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学生资助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资金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