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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军事教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9/24发布者:系统管理员访问次数: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是重庆市首批重点中学,是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承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海军航空实验班(简称海航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军事教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名,限男性、部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执行力强。中共党员优先。
2.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30~45周岁,曾服役于海军部队者优先。
5.学历,大专及以上文凭。
6.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具备一定文字功底,会使用office、 excel、PPT等办公软件。
7.吃苦耐劳,热爱学生管理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有较强管理和服务能力,能适应加班、值班等。
三、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对海航学生进行军事化管理。包括内务管理,课间操、晚操、周日下午体能训练,心品训练,集会、海航特色活动等管理。
2.全面负责对海航学生食宿一体化管理。包括食堂管理、寝室的纪律管理和检查,夜间突发情况处置等。
3.辅助对海航教师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4.协助海航部日常事务、资料整理等工作。
5.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考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以下附件(应聘人员信息表)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2582693431@qq.com进行报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应聘信息,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被通知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2)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应聘人员信息表、退役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2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证书)、喜报、奖章、其他奖励证书及奖章等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核验完毕后现场归还)。
3.体检
(1)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到指定的重庆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第一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 未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参加体检者;
② 体检不合格的。
4.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鉴定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违反规章制度的,不予聘用。
5.工资及福利待遇。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择优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转为正式聘用。
(2)工资待遇参照海军招飞办有关标准执行,详询海航部胡老师。
(3)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学校代扣代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公告解释权归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2505601 62511492 13678429502
陈老师 联系电话:62765032 62489019 18883873629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2020年9月23日
重庆市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军事教官招聘信息表